欧盟可再生能源法草案确定2030年38%至40%的目标

欧盟即将出台的可再生能源指令的早期草案确认了欧盟的目标:到2030年,将从可再生能源中采购其38-40%的能源,那时,太阳能、风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在欧洲能源结构中的份额大约翻一番。

欧洲动态网(EURACTIV)今天根据一份被泄露的文件称,欧盟修订后的可再生能源指令将于7月14日提出,作为旨在实现欧盟2030年最新气候目标的一系列更广泛法律的一部分。

仅在两周前,政策制定者就新的《欧洲气候法》达成了一致,该法律首次使欧盟的2050年气候中和目标成为欧盟的法律义务。

新法律还设定了到203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与1990年的水平相比至少减少55%的目标,尽管该目标还将考虑到林业和土地使用中的碳清除量,使总目标看起来更像是52或减少53%。

该提案的成本效益分析草案说,“可再生能源在实现《欧洲绿色协议》和到2050年实现气候中和方面发挥着根本作用,” 。

该文件指出:“能源部门占欧盟温室气体总排放量的75%以上,因此,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对于实现2030年更高的气候目标至关重要。”

当前指令的最新更新是在2018年,其目标是到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在欧盟能源结构中的比重提高到32%。将这一目标提高到38-40%,意味着可再生能源的比重将大致翻倍,目前可再生能源所占比重约为20%。欧盟的能源需求。

草案中正在考虑的举措汇总政策包括:

  • 用于加热和冷却的可再生能源的增长,新的约束性目标是每年提高1.1个百分点。
  • 禁止在区域供热和供冷中使用化石燃料
  • 欧盟建筑用可再生能源基准。
  • 将可再生能源的运输目标从14%提高到26%。
  • 并将高级生物燃料的次级目标从3.5%提高到5.5%,并对航空实行专门的供应义务
  • 加强在海上可再生能源方面的跨境合作,欧盟成员国有义务在每个海域内进行合作,并提供一站式服务以允许跨境海上风能项目。
  • 欧盟在工业中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基准,包括某些行业中绿色工业产品的标签。
  • 运输中可再生能源的主流以及供热和制冷
  • 可再生和低碳燃料的认证体系。
  • 有针对性地加强生物能源可持续性标准,并可能对超过一定尺寸的干木能源使用设置国家上限。

但是,并非所有人都对提案中包含的想法感到满意。一个行业组织Solar Power Europe对委员会提出的38-40%的目标表示失望,称该目标可能更高。“到2030年实现45%的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是可能的,这将使欧盟走在一条具有成本效益的轨道上,在2050年之前成为气候中立的国家,” Solar Power Europe政策顾问Miguel Herrero说。

他对EURACTIV表示:“要实现这一目标,可再生能源指令审查必须解决可再生能源项目许可流程中的剩余问题,并加强商业和工业可再生能源自用消费的框架。”

贸易协会Wind Europe对委员会提出的2030年改进目标表示欢迎,但坚持要解决许可程序,以加快陆上和海上风电场的部署。

WindEurope的传播经理Christoph Zipf说:“如果我们不解决许可问题,那么最雄心勃勃的可再生能源目标仍然是学术性的。” 为了加快程序执行速度,WindEurope呼吁欧盟委员会对欧盟成员国的最佳实践进行基准测试,并“充当促进成功许可实践的票据交换所”。

全球保护组织世界自然基金会对欧盟高管解决与生物质有关的可持续性问题的决心表示怀疑。

世界自然基金会欧洲政策办公室高级政策官亚历克斯·梅森说:“看来,以阻止气候变化为名焚烧树木真是一个愚蠢的主意,终于出现在委员会上。” “但是,它必须拖拖拉拉,朝着这个不可避免的结论迈进,并且正在抓住它可能发现反对做正确的事情的任何论点。超过一定尺寸的木柴上限可能会提供一定的损害限制,但远没有达到要求,很难知道如何进行监管,”他在电子邮件评论中告诉EURACTIV。

欧洲地热能理事会的Sanjeev Kumar欢迎强调可再生供热和制冷,这是工业和建筑脱碳的关键。他在电子邮件评论中对EURACTIV表示:“尽管注意力将集中在38-40%的目标上,但这份非常早期的草案中有很多方面,将为成员国在2030年之前超额实现该目标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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